根據學校各年度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培養與學位工作規定,博士研究生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但未滿足基本科研工作量和國際化培養要求暫緩授予學位者,待其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完成相關要求后,方可向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學位申請并進入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審議名單。
目前,有個別暫緩授予學位且符合規定時間要求的博士畢業生提交了科研成果材料,經由其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后報送研究生院,現將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郵寄或送達至研究生院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意見所反映情況須具體真實,單位提出異議須加蓋單位公章,并寫明聯系人姓名、電話,個人提出異議須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異議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米健
聯系電話:35372813/67701020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1號樓411室/松江校區國際教育中心304室
郵政編碼:200083/201600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8163
暫緩授予學位的博士畢業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及審核結果
研究生院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