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長江大學“一束光學工獎”評審辦法》(長大校發〔2022〕57號)的規定,現就2022年度“一束光學工獎”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及獎勵標準
1.全校班主任(含研究生導師)。評選10名,每人獎勵人民幣1萬元。
2.學生輔導員(含各學院黨委副書記、專職輔導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團委、武漢校區學生事務部全體工作人員;曾經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職工。評選10名,每人獎勵人民幣1萬元。
二、評選條件
(一)參加評選的對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能夠模范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熱愛學校,深受學生尊重和喜愛。
2.各類參選人員任職要求:
(1)班主任:連續擔任班主任四個學年及以上,且參選學年仍在擔任班主任,近四年至少獲得一次學校年度考核優秀或被評為校級優秀班主任。
(2)研究生導師:連續擔任研究生導師五年及以上,累計指導研究生不少于10人,且參選時仍在指導研究生,近四年至少獲得一次學校年度考核優秀或被評為校級優秀研究生導師。
(3)資深班主任:曾從事班主任工作八年及以上的教職工,深受學生愛戴或得到廣大校友好評并由校友聯名推薦。
(4)專職學工人員:連續從事專職輔導員(或專職學生教育管理)工作滿三個學年,近三年至少獲得一次學校年度考核優秀或輔導員專項獎勵一等獎或與學生工作相關的省級及以上獎勵。
3.了解學生,熱愛學生工作,在學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潛心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點、有創新,得到學生和同行廣泛認可。
(2)以生為本、立德樹人,能夠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政治領導、思想引導、情感疏導、學習輔導、行為教導、就業指導,育人實效突出,在育人實踐方面有典型工作案例。
(3)在組織學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重大方針政策或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等工作中,敢于擔當作為;在助力畢業生就業創業等工作中或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等重大事件處置中,主動作為,做出突出貢獻。
(4)所帶年級(本科生班級)學習風氣濃,行為習慣好,安全意識強,未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學生外語通級率、考研率、就業率、升學率等與學風建設相關指標名列全校(年級)前列。
(5)治學嚴謹,富有創新精神,所指導研究生(團隊)思想素質好,學習氛圍濃,協作意識強,取得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榮譽)。
(二)具有參選資格的人員取得以下任一項成績(榮譽),可放寬申報基本條件:
1.獲評全國“高校輔導員年度人物”(含提名)、“最美高校輔導員”(含提名)。
2.榮獲高校輔導員素質能力大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參加就業指導、生涯規劃、心理健康教育、軍事理論等相關教學競賽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3.以主持人或第一申報人身份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立項(與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相關)、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項目立項,且相關研究成果“育在長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中有具體的實踐形態。
4.因從事學生工作獲得省級及以上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優秀共產黨員、向上向善好青年等榮譽稱號。
5.指導學團活動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榮譽)或學團工作研究成果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榮譽)。
(三)在育人工作中取得特別突出工作成績的教職工,符合第二條要求,可由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團委等部門提名,經評審委員會討論直接入選,不占用當年評審指標。
三、推薦程序
1.參選方式
參選人員通過學生(校友)提名推薦,學院(部)推薦,自愿申請,或由學校學生工作主管部門推薦等方式產生。
2.自愿報名的參選對象、由在校學生提名推薦的參選對象由各學院(部)負責組織初評,各學院(部)每年推薦的參選人員數量原則上每類不超過1名;校友提名推薦的參選對象,由校友總會負責組織初評,每年推薦名額不超過2人。
四、評審程序
1.學校成立“學工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負責全程監督。
2.資格審查
評委會對推薦參選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將資格審查合格的參選名單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對參選人的相關信息和典型事跡進行展示,并報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備案。
3.網絡投票
評委會組織全校師生和校友進行網絡投票,對惡意拉票、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取消參選資格。
4.現場考察
評委會組織專人對參選對象進行考察(測評)和訪談,參考網絡投票情況,召開評審會確定擬授獎名單。
5.公示表彰
評委會將擬授獎名單在校園網上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由學校發文表彰。
五、工作安排
1.宣傳發動(5-6月)
各推薦單位發布評選通知,組織符合條件的參選對象報名。
2.推薦及報名(6月20日前)
符合條件的參選對象填寫《長江大學“一束光學工獎”參選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撰寫1500字左右的個人事跡材料或工作實績總結,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并于6月20日前提交至各推薦單位。
3.推薦單位初評(6月30日前)
各推薦單位根據參選對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和初評,確定最終推薦人選,并將其基本信息和典型事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6月30日前各單位將評委簽字蓋章后的評審結果、網絡公示截圖(現場公示照片)、參選對象的《參選資格審查表》、個人事跡材料或工作實績總結、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報送材料時審驗原件)紙質版交至學生工作處204室,電子版以“推薦單位+姓名”命名發至郵箱jyfz@yangtzeu.edu.cn。
4.資格審查(7月15日前)
評委會對參選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將合格名單、相關信息和事跡材料在校園網進行公示。
5.網絡投票(7-8月)
相關單位組織全校師生和校友進行網絡投票。
6.確定人選(9月1日前)
評委會對參選對象進行考察,確定擬授獎名單,并予以公示。
7.表彰頒獎(教師節)
學校發文表彰,邀請李樹光校友或其委托人來校參加頒獎儀式。
學生工作部
2022年5月30日